信息与数据管理部
首页 > 通知公告 > 动态

网络安全科普之个人信息保护法

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9.14-9.20]网络安全科普之个人信息保护法

【以下文字源自视频识别,可能存在错漏,请以视频为准】

胡女士系某软件钻石贵宾客户。去年7月,胡女士通过该软件订购了一间2899元的客房,离开时发现实际挂牌价仅为1350元。胡女士以该公司"大数据杀熟"为由,诉至地方法院要求赔偿,法院支持其诉求。

近年来,大数据的发展给大家带来了便利化的服务,但随之而来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却让大家的生活如此多"焦"。比如从电话推销到数据贩卖,从语音监听到广告推送,从大数据杀熟到电话诈骗。2021年11月1日,国家正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以说从根本上解决了大家的焦虑和担忧,网络个人信息从此不再"裸奔"。

那么,什么是个人信息呢?个人信息保护法是这样定义的: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比如我们的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聊天信息等等,都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

与此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如何规范处理个人信息做了相当详实的规定。社会各层级应明确、合理地处理个人信息,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用以谋取各种利益。比如我们熟知的"大数据杀熟",从此以后就彻底凉凉了。

条例也明确,应按照"告知—同意"的流程来处理个人信息:在事前应充分告知,不能默认勾选,要显眼标注;同时个人有权撤回同意,发生变更应重新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除此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还明确规定了个人以及个人信息保护职责部门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如果被要求提供不必要的信息,公民有权不提供;如果因此被区别对待或者被拒绝提供服务,咱们反手就是一个投诉举报。

作为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规条例直接针对到具体问题,将法律责任落实到具体行为,全方位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补足了我国在数据立法方面的一块大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