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目前拥有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作为儿科学国家重点专科单位,医院承担着全省儿科医疗、科研、教学、儿童保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任务。医院现运行滨江、湖滨、莫干山三个院区。现儿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新生儿、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儿科重症、儿童危重症综合诊疗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学科水平、临床业务能力及综合实力均处于全国儿童医院前列。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5个岗位52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6年度内继续招聘。
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6年(届)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本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综合认定,并以本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年龄上限3周岁9861(四)岗位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1.网上报名。
日时https://zhaopin.chzju.cn/),进入“应聘者入口”,请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简历、投递志愿。
“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其他志愿为调剂志愿。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填写简历,不选应聘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查看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状态。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到考试与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医院确定考试与考核安排后,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发出考试与考核“个人中心”—“我的投递”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主要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视岗位特点安排一定的笔试和面试。招聘要求为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026年2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缺额则在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后,视报名情况,在2026年度内逐步完成。
招聘要求为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采取评议考核的方式,原则上按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确定评议考核对象。
为笔试”)。
招聘要求为硕士学历学位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护理岗位考试工作由护理部单独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通知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3.技能考试
4.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岗位适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招聘计划中止。
体检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在本医院直接体检并认定。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五)其他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
四、纪律与监督
1.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招聘网(https://zhaopin.chzju.cn/,通知公告);
网站(3.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二)监督机构(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人力资源处),0571-88981917。
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35号)执行。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医院人事部直接咨询。
0571-86670045
251月日
| 序号 |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分类 | 招聘对象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 | 其他条件 | 备注 |
| 1 | 国家中心 | 博士后 | C10-26-01 | 科研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0 | 38 | 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学、动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科研型博士后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临床型博士后应为国内应届博士毕业生,获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近三年内在境外取得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学历学位,品学兼优。 | ||
| 2 | 国家中心 | 学科带头人 | C10-26-02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5 | 45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正高级 | 国内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学术研究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医学院教授的要求。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3 | 国家中心 | 特聘(副)研究员 | C10-26-03 | 科研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5 | 40 | 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药学、动物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化学、公共卫生、人工智能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符合医学院特聘研究员岗位的要求。 | ||
| 4 | 心血管内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4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儿童心血管专业方向优先。 | |
| 5 | 消化内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5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
| 6 | 血液肿瘤内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6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儿科学、内科学(血液病) | 研究生/博士 | |||
| 7 | 神经内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7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 |
| 8 | 感染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8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 |
| 9 | 皮肤科 | 临床医师 | C10-26-09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研究生/博士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0 | SICU | 临床医师 | C10-26-10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重症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1 | 小儿妇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1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中西医结合临床(妇产科学方向) | 研究生/博士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2 | 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2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耳鼻咽喉科学 | 研究生/博士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3 | 眼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3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4 | 眼科 | 技师 | C10-26-14 | 医技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38 | 眼科学、眼视光医学 | 研究生/硕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5 | 烧伤整形科 | 介入医师 | C10-26-15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 | 研究生/博士 | 掌握介入技术,熟悉烧伤整形科介入相关的影像诊断与治疗方案制定。 | ||
| 16 | 麻醉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6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2 | 45 | 麻醉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7 | 遗传与代谢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7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儿科学 | 研究生/博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
| 18 | 遗传与代谢科 | 技师 | C10-26-18 | 医技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38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中级 | 1.具有医学相关工作经验。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经验丰富,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19 | 心理科 | 临床医师 | C10-26-19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45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 研究生/博士 |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2.有精神病房工作经验者优先。 3.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20 | 心理科 | 技师 | C10-26-20 | 医技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38 | 应用心理学及相关专业 | 研究生/博士 | 1.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经验丰富,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21 | 康复科 | 中医医师 | C10-26-21 | 临床医师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2 | 45 | 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针灸推拿学 | 研究生/硕士 | 执业医师资格 |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近三年无医疗事故。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22 | 病理科 | 临床医师 | C10-26-22 | 临床医师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临床医学、临床病理、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研究生/博士 |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 2.本科须为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阶段分子病理、临床病理研究方向优先。 | ||
| 23 | 药剂科 | 中药师 | C10-26-23 | 药剂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1 | 38 | 中药学 | 研究生/博士 | 1.具备中药制剂开发或中药质控分析基础者优先。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工作经验丰富。对经学校评审或认定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 ||
| 24 | 护理部 | 护理1 | C10-26-24 | 护理岗 | 不限 | 专业技术 | 5 | 38 | 护理学 | 本科/学士 | 中级、护士资格证书 | 1.具备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有儿科、中医、心理、康复护理工作经验优先。 2.非应届生应具有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业能力强,护理工作经验丰富。 | 紧缺岗位 |
| 25 | 护理部 | 护理2 | C10-26-25 | 护理岗 | 应届 | 专业技术 | 5 | 38 | 护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护士资格证书 | 紧缺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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