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
1.申请用于冲抵的的境外交流项目必须为临床见习/实习项目,且不扰乱正常的实习计划。
2.境外实习科室必须与拟冲抵实习课程一致,时长不得少于拟冲抵实习课程。(举例:境外儿科实习4周,可冲抵国内儿科其中一个轮转3周的科室,儿科的另一个科室实习轮转、出科考核照常进行。)
二、办理流程
1.境外实习期间,请实习指导/带习教师填写《境外实习评估表》(附件1)。
2.学生本人填写《境外实习冲抵实习课程情况》(附件2)、《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课程替代成绩表》(附件3)。
3.返校后10个工作日内,在附件1页面右下角空白处完成成绩折算(成绩折算办法:五分制分数乘以20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取各项成绩平均分为总分)后将附件1-3交教务部临医楼212办公室审批。
4.审批通过后,将附件1的PDF版(PDF文件命名为“年级专业-姓名-**科实习冲抵”),通过点击链接:https://wcsmsurvey.wjx.com/vm/wwmN237.aspx完成上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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